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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紹 ▶︎

五十嵐律人Igarashi Ritsuto

  • 一九九○年出生於岩手縣。東北大學法學系畢業。
  • 現任律師(Verybest法律事務所、第一東京律師協會)
  • 以《法庭遊戲》獲得第六十二屆梅菲斯特獎,成為作家。
  • 著有《幻告》、《不可逆少年》、《原因において自由な物語》、《六法推理》、《真夜中法律事務所》。

寫給台灣讀者 ▶︎

藉著推理小說展現法律的趣味。

距離出版《法庭遊戲》出道已經三年半了,我一邊仍以律師的身分處理了很多案件,如今還是朝著同樣的目標繼續創作法律推理。

我認為,想要在這不穩定又不講理的世界生存下去,一定要了解奠基這個社會的規則。如同法律會因應時代變化而修正,每一國的法律都是依照其文化及歷史制定的。日本和台灣的法律的確不盡相同,但《法庭遊戲》和《幻告》涉及的主題基本上不會受到時代、文化、歷史太大影響。

如果讀者讀完這部作品之後改變了對法律和審判的看法,並開始正視黑與白之間的灰色地帶,那就太令我開心了。

希望能有更多的台灣讀者看到本作。請大家多多指教。

律師作家的一天 ▶︎

AM8:30

 

起床

我會使用智慧手錶來監測睡眠情況,但是我的睡眠品質太差,老是被健康app訓話。後來為了避免再被訓話,我睡回籠覺的時候都會脫掉手錶(本末倒置)。

AM10:00

 

上午的律師工作

我當律師兩年半了,目前在經驗豐富的前輩律師的指導下處理離婚、鄰居糾紛、醫療過失訴訟之類的案件。有不少案子體現了那句「事實往往比小說更離奇」,讓我每天都活在衝擊之中。不過律師必須遵守保密義務,所以沒辦法寫進小說……

PM1:00

 

午餐

我工作的法律事務所位於東京的商務中心,所以我都是一邊看著幹練商業人士一邊悠哉地享用午餐。靠著飯後的咖啡補充完咖啡因之後,繼續回去做下午的工作。

PM2:00

 

下午的律師工作

我也會以律師身分處理和創作相關的工作,像是寫法律題材動漫的劇本,或是當法律顧問檢查劇本。要把法律知識解釋得簡單易懂是很辛苦的,我在苦戰之中會靠巧克力來補充糖分。

PM8:00

 

回家,晚上的作家工作

在電腦前待到眼皮撐不住為止。最近的寫作程序是在工作日的晚上推敲檢驗假日寫的東西。咖啡、能量飲料、巧克力,想要順利寫作絕對少不了這些東西。

AM12:00

 

就寢

一旦睏意突破了臨界點就會上床睡覺。今天一定要在睡眠監測拿到高分!越有這種幹勁越是睡不好。

五十嵐律人作品介紹 ▶︎

幻告

擔任法院書記官的宇久井傑某天在法庭上昏倒,醒來時發現自己處於五年前父親被判有罪的那一場庭審。

傑發覺父親可能是被冤枉的,為此一再穿越時空挖掘真相。

但是改變過去,也使五年後的「現在」受到影響,傑失去了好友,還可能會面臨最壞的局面……

賭上未來穿越時空的傑,最後會得到什麼樣的事實?

法律推理新星的最強力作!

日本「讀書Meter」最想讀的書排行榜第1名!
動人心弦的法律推理小說,書評家、書店店員大力推薦!

主要角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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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久井傑

法院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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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間信司

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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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草藍

法官。
傑大學時代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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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橋宗二

上班族。
傑大學時代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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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出武志

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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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保雅子

偷竊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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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川佑志

仁保雅子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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篠原凜

竊盜案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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篠原佐穗

凜的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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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納灯

篠原凜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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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谷隆久

傑的父親。
正在刑務所服刑

五十嵐律人作品介紹 ▶︎

法庭遊戲

立志步入法律界的法律系學生久我清義與織本美鈴,收到不明信件指出要告發他們隱藏的「過去」,接著周遭陸續發生遭到跟蹤、破壞等詭異的事件,清義尋求系上的天才結城馨幫助,企圖找出犯人。然而三人追求真相的方向產生分歧──

不斷翻轉的證據。直到最後一刻都無法預測結局!

賭上未來穿越時空的傑,最後會得到什麼樣的事實?

法律推理新星的最強力作!

第62屆梅菲斯特獎得獎作品!
TBS電視台「國王的早午餐」迴響熱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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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Meter」網站
最想讀的書排行榜

第1名

「Honto」
推理懸疑排行榜

第1名

「Amazon」
排行榜(法律類書籍)

第1名

「NetGalley」
request、review總排行

第1名


《法庭遊戲》中大家都在玩的「無辜遊戲」,用貓咪也能看懂的方式來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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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評 ▶︎

有很多艱澀的法律知識,又有很多駭人的案件,整體卻透出一股清新感。
結局驚天動地的大翻盤也很厲害,但我還是覺得這一點更精彩。
故事扎實到不像是新手作家的出道作。

過去是不能改變的,但是對過去的解釋可以改變。
好比說,本書主角之一久我清義曾經刺傷過人。我在此不提理由,總之他的動機是出自正義,所以他刺傷別人之事可以解釋為「守護正義的行動」。
後來他因傷害案被送進少年觀護所,意外地和法律相遇。他感到「埋首學習這門沒有感情介入餘地的學問非常愉快」,決定踏進法律界。所以他刺傷別人之事也可解釋為「為了和法律相遇的行動」。
「刺傷別人」的過去不會改變,但是要怎麼解釋刺傷別人這件事是由自己決定的。正因為是由自己決定才困難。
「為了活下去。」清義遇見的少女用這個理由來解釋自己的行為。
「這樣大家都開心,有什麼不好的?」偷吃墳墓供品的男人問過清義這句話。
「解釋」可以隨人高興,所以有多少人就會有多少種解釋。
若非刻意避免,我們很容易就會選擇對自己有利的「解釋」。如果沒有意識到這個解釋是自己「選擇」的,就會誤以為這個「解釋」是符合真實的,畢竟自欺欺人也是人的看家本領。若是走到這個地步,「過去」和「過去的解釋」就會越離越遠,因此要改變對過去的解釋一定要非常慎重。
言歸正傳,本作的人物不是要改變「過去的解釋」,而是要改變「過去」本身。
想要不靠時光機之類的科幻道具來改變「過去」,可說是極富野心的挑戰,但本作確實在這大膽的挑戰中獲得了成功(至於這個成功是對誰而言的,那就不好說了)。
請大家一定要親自見識看看這大膽的挑戰。

接著來談內容吧。
久我清義和織本美鈴一起進了法都大學法科大學院,這是一所被譏為吊車尾的學校,近五年來沒有任何學生通過司法考試。清義和美鈴的成績都很優秀,但因學費的考量,只能選這所學校。
高年級的21位學生經常利用模擬法庭舉行「無辜遊戲」,舉行這遊戲的條件是「犯下違反刑罰法規的罪行」和「留下天秤的標誌」,只要滿足這兩個條件,就可以請同年級的結城馨擔任審判者舉行「無辜遊戲」。告訴人(被害人)要先詰問證人,根據問出的口供來指出犯罪的人物,如果審判者的心證和告訴人的指控一致,就是告訴人勝訴,犯罪的人必須接受懲罰。結城是已經通過司法考試的菁英,沒人知道他為什麼會跑來讀這所吊車尾的學校,但就是因為有結城擔任審判者,「無辜遊戲」才玩得起來。
清義第一次當上告訴人,是因為有人散發傳單公開他出身於兒少安置教養機構「櫸樹之家」,以及他刺傷過那裡院長的事。雖然很快就揪出真凶,這件事還是令清義萌生出不祥的預感。 沒過多久,同樣待過那所機構的美鈴遭到不明人士的騷擾,她想方設法要揪出幕後黑手,但什麼都還沒查到,騷擾行為就先停止了。
過了若干時日,清義和美鈴都參加了司法修習,接著是求職活動,清義正要開始從事律師一職,卻收到了睽違已久的結城的訊息。
「好久不見,來舉行無辜遊戲吧。」這條訊息大大地改變了清義的未來……。故事情節大概就是這樣。

這故事真了不起!我一開始就提過,本作完全不像新手作家的出道作。這部作品可不是普通的虛構故事,作品中討論的是真實的法律,描述的是極有可能發生在現實生活的「凶殺案審判大翻盤」,這精緻到如履薄冰的情節安排就像在對我們生活的現實世界提出挑戰,簡直足以動搖法治國家的根本。
書中提到的「無辜遊戲」之所以玩得起來,前提是「所有人都認同結城的審判」。雖然沒有提到認同的理由是什麼,想必絕對不只是因為結城很優秀。
規則也一樣。要讓所有人遵守規則,前提是「所有人都認同規則所訂出的標準」。我不知道具體的法律根據,但我認為這一定也是法治國家的大前提。
不過,無論再怎麼努力排除矛盾,再怎麼努力趨向完善,也不可能訂出完美的規則,只要是民有民治民享的規則,無論如何費心琢磨還是會有扭曲,而且一定會有人因這細微的扭曲而受害。日本刑法並沒有忽視這種扭曲存在的可能性,也為這些扭曲的受害者制定了補救方法。不過,制定「就只是」制定。
結城說過這段話:「假如我面前有十個被告,我確定其中九個殺了人,一個是無辜的,那九個人是該判死刑的罪人,但我分不出無辜的是哪一個人。所以我到底該把十個人都判死刑,還是該把十個人都宣告無罪?身為審判者就必須面對這種選擇。放走殺人凶手可能會讓很多人受害,但我還是會毫不猶豫地宣告無罪,只為了救濟那個無辜的人。」
但我無法如此肯定。
或許我最後會做出相同的結論,或許我會為了拯救一個無辜的人而將十個人都判為無罪,因為我實在不想讓無辜的人蒙受損害。但我還是會猶豫。這樣決定真的好嗎?雖說人數不是重點,但我若為了拯救一個無辜的人而放走九個罪人,結果害一百個人被殺死,我不敢肯定自己還會堅持這個決定沒有錯。
這個故事所討論的全是「規則」。
「我不相信倫理道德那種含糊不清的標準。」「不管多麼過分,只要對方符合規定,我就得做出選擇。」「若是織本被判有罪,我就會恨她。」
我昨天看談話節目,主持人說了一句「就是因為有這條法律存在,你才能說『違反法律』」。的確是這樣,如果規則不存在,就不會有違反規則這種事了。規則誕生的同時,違反規則的事也會隨之誕生。
好比說,「不能闖紅燈」的規則本來是「為了保護行人和駕駛人的安全」所制定的,所以我覺得深夜馬路上沒車時,就算闖紅燈也不會危害到行人和駕駛人的安全,自然不需要遵守規則。換句話說,在我心中「安全」是上位概念,「規則」只是用來達成「安全」的下位概念。不過,「不能闖紅燈」被訂為規則之後,「規則」比「安全」更容易被視為上位概念。從法律的角度來看,這樣沒什麼不對的,因為能讓規則發揮作用的唯一方法就是大家都覺得「應該遵守規則」。不過,我總覺得為了避免「危險」而訂的規則即使在不涉及「危險」時依然擁有完全的強制力,好像哪裡怪怪的。
此外,規則越明確,越容易被人拿來濫用。如果規則訂得很清楚,一旦被人找到漏洞,就會越來越遠離善惡之分。也就是說,如果簡單地認為符合規則就是良善,等於是在幫忙掩蓋邪惡。 所謂的規則註定會製造出這種矛盾,但我們平時很少有機會接觸到刑法,所以不太能深刻感受到這種矛盾。
對我們一般人來說,本作清楚展示了規則的矛盾,作者反過來利用「符合規則就是良善」的觀念,營造出法庭平時不可能出現的情況,簡直像魔法一樣神奇。
我們所生活的現實世界能容許各種不同的解釋,但是法律所接納的解釋無條件地被放在上位。在日常生活中很難體會到這種不由分說的霸道,一般人會接觸到法律這種規則,通常都是已經被它的霸道摧殘的時候。所以就像文中所說,「想要成為正義的一方,就必須學習正確的知識」。
關於這篇書評,我覺得不管寫什麼都會洩漏劇情,所以幾乎完全沒觸及作品內容,還提到一般人不熟悉的法律知識,或許有人覺得這種枯燥無味的法律題材令人提不起興趣,但是只要試著讀讀看,就會知道本作一點都不枯燥。更甚者,還能讓沒有法律知識的讀者體驗到原本看似黑白的圖像突然變成彩色般的衝擊。在法庭上從最底端的劣勢反敗為勝,確實是這個故事的一大看點,但精彩的並不是「大翻盤」本身,作者不是透過現實、而是透過故事讓我們看到「我們生活的世界所奠基的東西是多麼脆弱」,這用心之深才是真正精彩的地方。
有很多事不能只用「符合規則就是良善」去評斷。這個故事能幫助我們體會到離日常生活很遙遠的這種觀點。既是超高水準的娛樂作,又有剖析社會的尖銳,這正是本作的魅力所在。

主角由律師等法律界人士擔任的法律懸疑(驚悚)已成了推理小說的一大分類,其中包含各種不同的風格,譬如史考特.杜羅《無罪的罪人》(Presumed Innocent,推定無罪)走的是深入探討人性的文學路線,約翰.葛里遜《黑色豪門企業》(The Firm)走的是節奏明快的娛樂路線,還有史蒂夫.馬提尼《重要證人》(Prime Witness)不只是一而再、再而三地翻盤,甚至是四度、五度翻盤的刺激法庭故事。

日本也有不少法律題材的作品,近年也有以虛構的誤判對策室(刑警、檢察官、律師組成的冤罪調查組織)為主題的石川智健《60 誤判對策室》(講談社文庫出版)和續集《20 誤判對策室》(講談社出版),故事從頭到尾都充滿了誇張遊戲般的驚奇戲劇性演出。

本書《法庭遊戲》也是這種摻雜了遊戲風格的法庭推理小說,前半寫的是在法科大學院裡舉行的模擬審判(稱作「無辜遊戲」),後半寫的是在遊戲之間發生的凶殺案的真實公審。

我一開始不太明白,作者的功力完全不像新手作家,為什麼不去應徵江戶川亂步獎?第一部「無辜遊戲」的最後出現了驚悚的場面,到了第二部「法庭遊戲」卻轉而回溯人物的背景故事,如此扎實的懸疑閱讀體驗讓我覺得本作不只可以拿梅菲斯特獎,而是到達了江戶川亂步獎的水準。我一直覺得這作品可以獲得江戶川亂步獎,讀到最後才明白作品為什麼選擇梅菲斯特獎。因為故事太刁鑽了,或者該說服務精神太旺盛。結局沒有走正統路線,演出稍嫌誇大,最後揭露的真相恐怕會被信奉現實主義的讀者批評「怎麼可能有這種事」。如同書名所示,法庭上出現了遊戲般的真相確實讓人感到不太實際,但也是因為這樣才會有反過來利用法律制度的意外發展,增添了不少遊戲趣味。

其中一部分的趣味就是書中著重探討的罪與罰,以及正義。

本書描述新手律師久我清義接下了法科大學院的凶殺案,四處調查真相。根據設定,清義的名字原本讀作kiyoyoshi,因為不好念,同學都叫他seigi(音同「正義」)。作者的用心正是在此。事實上,清義不太喜歡別人叫他「正義」,因為他「知道自己只有裝出來的正義」、「只能用犯罪的方式實現自己的正義」。清義在少年時代犯過罪,待過少年觀護所,他在那裡向律師學到「無知就是罪惡」,明白了「必須在這個不平等的世界生存下去,而法律就是武器」,所以才會去當律師。

清義的過往和現在的人生相互扞格,和一起待過兒少安置教養機構又一起進了法科大學院的美鈴之間有著糾纏不清的關係。雖然動機不夠大,顯得有些偏執,但也帶出了因年輕而渴望獻身法律的人們椎心的痛苦,在青春小說的脈絡下化為感傷的光輝。本作不僅有法律推理的趣味,結尾還留下了一抹青春的苦澀,處處可見大膽的嘗試,這位新手作家的未來相當值得期待。

榮獲第六十二屆梅菲斯特獎的五十嵐律人《法庭遊戲》,故事發生在立志進入法律界的人所讀的法科大學院,綽號「正義」的久我清義被人在校內散發照片和報導揭發了不堪往事,織本美鈴也受到此事牽連。

久我向結城馨申請召開無辜遊戲,這是在學校的模擬法庭所進行的私審,權益受到損害的告訴人可以要求詰問證人、提調證物、指出犯罪的人物,如果審判者的心證和告訴人的指控一致,犯罪者會受到處罰,但若指控的對象無辜,告訴人自己就得受處罰。

從法科大學院畢業之後,這群人的命運再度糾纏在一起。模擬法庭發生了凶殺案,曾經在無辜遊戲擔任過證人的美鈴遭到逮捕,她的辯護律師則是從前當過告訴人的清義。

作中的凶殺案公審提及了法科大學院時代的無辜遊戲,使過去的審判再次浮上檯面,此一手法非常有趣。無辜遊戲是由一位審判者擔任法官角色,原告以檢察官的立場提出告訴,而被告要為自己辯護,制裁則是根據「以眼還眼」的原則給予同等報復,就像是把真實審判的規則修改得更簡單、更迅速。

無罪和冤罪的意義是不一樣的。在刑事審判有罪率極高的日本,檢察官和法官很難承認過去的審判有錯。這種奠基於法律妥當性的正確,以及堅持自己沒有錯的態度,和案件當事人認為的是非對錯有很大的衝突。書中角色大多是法律人士,而企圖冤枉別人是色狼的女高中生、住在墓地偷花瓶香爐變賣的被告這些配角更增添了故事的幽默感和深度。他們和清義分享了犯罪者的觀念,這些互動讓讀者清楚看見解釋法律的人和不懂法律的一般人想法是多麼地不同。

作者本身就是以律師為目標的司法修習生,他在作中提供了對法律和審判的各種觀點,指出了制度的矛盾和實踐的落差,這也關係到犯罪的動機和被告態度的真實用意。在討論審判的同時也剖析了人性,兼論制裁和救濟、法律與人情,非常引人入勝。這位新手作家值得關注。

得到梅菲斯特獎的本格推理之中,有出人意料的變化球,也有簡單明快的直球,不知道下次會看到怎樣的作品也是一大樂趣。榮獲第六十二屆梅菲斯特獎的五十嵐律人《法庭遊戲》也不是簡單的作品,而是兼具了變化球與直球的特點。

在司法考試錄取率極低的法都大學法科大學院之中流行一種名為「無辜遊戲」的模擬審判。

久我清義遭到不明人士散發傳單誹謗,被迫舉行無辜遊戲。審判者(法官)是已經通過司法考試的結城馨。清義指定上大學前早已熟識的美鈴出庭作證,為了獲得有利證詞而絞盡腦汁,故事剛開始就出現了猜不透走向的情節發展。

在第一部「無辜遊戲」裡,還有因聚餐費用遭竊而舉行的無辜遊戲,作者可說是完美地結合了日常之謎和法庭推理,打造出獨特的風格。第二部「法庭遊戲」則是正統的法庭推理,清義等人分別以凶殺案被害人、被告、辯護律師的身分參與了真正的裁判員公審。從這個角度來看,本書囊括兩種不同規則的法庭推理,並各自上演了邏輯縝密的法庭鬥智,內容極其豐富。

本格推理的伏筆安排要適量而不過度才會被視為美。無辜遊戲所裁判的案件自然不在話下,清義主動向企圖誣賴別人是色狼的女高中生攀談,清義和美鈴隱藏的過去,已經通過司法考試的馨選擇了吊車尾學校的理由,這些情節乍看和案件無關,到最後才會顯明這些都是關係到離奇凶殺案意外真相之伏筆,充分表現了本格推理的美感,真是精彩絕倫。

在解謎的過程中,也讓讀者重新反思讓人依照法律去審判人的審判制度。近年來,要求刑事審判應該廢除少年法並加重刑罰的偏激論調引發了廣泛的討論,面對這種現況,本書探討了如何適當拿捏量刑、如何救濟被害人、如何幫助加害人更生,以及讓不完美的凡人去審判人及執行正義的困難和苦惱。包括擔任裁判員,現代人和審判的距離並不遙遠,生活在這世界的我們絕對有必要好好思考在這推理故事精彩大翻盤的背後所隱含的議題。

法庭推理的歷史久遠,相關作品也非常多。外國的古典作品包括了約翰.狄克森.卡爾的《猶大之窗》、阿嘉莎.克莉絲的《控方證人》,由律師或檢察官扮演偵探角色的作品有厄爾.史丹利.賈德納筆下的佩瑞.梅森等等,數量之多不勝枚舉,此外還有由遊戲改編成電影、動畫、小說的「逆轉裁判」等文本。近年也不時會看到像是円居挽的「ルヴォワール」(revoir)系列和阿津川辰海的《名偵探不會說謊》這些模仿法庭的推理故事。

人才濟濟的法庭推理領域最近出現了很強悍的新作家,那就是以《法庭遊戲》獲得第六十二屆梅菲斯特獎的五十嵐律人,他生於一九九○年,現在是已通過司法考試的司法修習生。不用說,光是了解法律並不能保證寫得出精彩的法庭推理,但這位新人的功力之高完全不容質疑。

主角久我清義在第一部的身分是法科大學院的學生,因天才學生結城馨的推動,學校裡會舉行一種稱為「無辜遊戲」的模擬審判。清義請求馨制裁掀出他的往事、誹謗他名譽的人,那段往事也牽扯到了和清義待過同一個兒少安置教養機構的學生織本美鈴。

第一部描寫了發生在清義身邊的大小事,清義、美鈴和馨三人的命運在畢業之後再次互相糾纏,到了第二部,清義不再像從前只是參與模擬審判,而是以律師身分在真正的法庭上努力證明被告的清白。

作為一篇推理小說,本書最大的特色就是沒有任何多餘的情節。一般來說,多少都會有偏離主線的部分,但本書所有看起來不相干的情節到了第二部都會發揮出用處,就像拼圖拼到了正確的位置。這種徹底的功能美真是讓人不由得折服。

本書前半是如前所述的「模仿法庭推理」,後半則是貨真價實的「法庭推理」,這種故事架構在推理史上可說是前無古人。既有扎實的法律知識和詳盡的考察,又兼顧了戲劇張力十足的娛樂性,簡直就是無敵嘛。希望大家都能讀讀看五十嵐律人這本令人驚奇的出道作。

本格推理的驚悚、法律懸疑的刺激,以及青春小說的傷感,《法庭遊戲》就是這些的總和。

故事始於想要進入法律界的學生們聚集的法科大學院。學校裡流行著名為「無辜遊戲」的模擬審判,學生若是權益受到損害,就能蒐集證據、鎖定真凶、申請開庭,負責審判的是水準遠超其他學生的天才──結城馨。

這所法科大學院的學生久我清義某天被人散發傳單揭露待過兒少安置教養機構,以及曾經犯下傷害案的事,清義忍不下這口氣,申請舉行無辜遊戲,在目擊了散發傳單的美鈴口中問出證詞,懲罰了做出這件事的人。

事情結束後,卻又發生了美鈴公寓大門被人插上冰鑿的騷擾事件。其實美鈴和清義待過同一所兒少機構,共同經歷過不願讓別人知道的往事……

第一部的大綱就是這樣。學習法律的人們對這模擬審判非常感興趣,並藉此討論法律的原則。他們所要處理的是貨真價實的犯罪,但是基於特定規則進行的模擬審判只是一種遊戲,這種有如益智遊戲般的難題充分地展現了本格推理的精髓。

不過清義在第二部通過司法考試、當上律師之後,故事風格就變得迥然不同。美鈴因殺人嫌疑而遭到逮捕,清義答應當她的辯護律師。美鈴究竟有沒有殺人呢?這個案子和他們學生時代的事件及兒少機構時代的祕密又有什麼關係呢?

第二部不再是遊戲,而是以真實的法庭為舞台。蒐集證據、交涉協商。隱藏的資訊會在何時公開?要用什麼方式公開?不只有令人緊張冒汗的鬥智和益智難題,還剖析了現實的人性,每次出現轉折,讀者都會驚訝地發現作者早在一開始就給過提示了。隨便看過去的情節、原本以為無關緊要的敘述、似乎別有深意但又看不出有何用意的對白,就像利用不同型態的法庭打造出一個故事。沒想到新手作家的出道作能寫得如此精妙,真是令人佩服。

揭開所有謎底時,會在心中留下痛楚與苦澀。讀者充分體驗過推理小說的驚奇意外與情緒釋放之後,必定也會重新反思罪與罰的意義。

本書既是今年廣受矚目的本格推理,又是非讀不可的法律懸疑,也是自信推薦的青春推理佳作。願讀者能仔細品嘗法庭「遊戲」背後那超越遊戲的真實性。

怎樣?法庭小說很有意思吧?我彷彿能看到作者自豪地這麼說。

《法庭遊戲》是五十嵐律人的出道作,榮獲第六十二屆梅菲斯特獎。

本書分成前後兩部,故事發生在五年來沒有任何學生通過司法考試的法都大學法科大學院。這所吊車尾的學校還是有特別出色的學生,那就是主角久我清義、他的朋友織本美鈴,以及早已通過司法考試卻不知為何還要讀法科大學院的奇人──結城馨。第一部的名稱「無辜遊戲」是由結城馨擔任審判者的模擬審判,遭受損害的告訴人要指出罪名及犯罪者。指控或許正確,或許無辜,也就是被判定為沒有犯罪,如果是後者,告訴人就得受懲罰。

在故事一開頭,久我清義因為牽扯到自己過去的妨害名譽事件而申請舉行無辜遊戲,這件事只是「日常之謎」風格的小插曲,只算是開篇的楔子。接下來織本美鈴遭到不明人士騷擾,氣氛開始緊張起來。

第一部的優點是透過久我清義的眼睛所看到的事件都只是零散的片段,讓人搞不清楚究竟是什麼情況,在不安的氣氛暴漲到極點時發生了一件大事,第一部到此戛然而止。為免破壞讀者的興致,詳情就不提了,不過在第二部「法庭遊戲」裡,當上律師的清義挑戰了毫無勝算的刑事審判,開頭完全看不出和第一部的內容會如何銜接的這一點也相當巧妙。

一部好的法庭小說必須要有獨創且嶄新的法條解釋和運用方式,當然,一定要寫到讓門外漢都能看懂。第一部裡有一幕是在討論無罪和冤罪的差別,光是這一段就能滿足本作的條件。第一部撲朔迷離的疑團到了第二部會和某人的動機連接起來,隨著情節發展,就能理解這本小說的核心究竟是什麼。即使正面探討法律,卻不顯得艱澀難懂,從頭到尾都充滿了可看性,作者想必非常清楚娛樂作的本質,而且讀完之後餘韻猶存,讓人很想再讀下去。法庭小說真是太有趣了。

可稱為「法庭劇」的法律推理領域又多了一部新的傑作,那就是榮獲第六十二屆梅菲斯特獎、五十嵐律人的《法庭遊戲》。作者本身就是一位司法修習生。

本書分成兩部,第一部「無辜遊戲」描述在吊車尾的法科大學院裡,學生會不定期舉行隨性的審判遊戲。坐在法官席上的是已經通過司法考試的神童──結城馨。身為故事敘述者的久我清義這天第一次以告訴人的身分參與這種審判遊戲,控訴在自習室散發傳單揭發他十六歲罪行的人妨害名譽。換句話說,他在遊戲中扮演了檢察官的角色,從同學口中問出證詞,指出犯罪者的名字。而結城馨對此人所判處的「罰則」是……

才到25頁(日文版)就突然出現詭計,即使是模擬的法庭也充滿了緊張感,還觸及了罪與罰的比例原則,此外也隱約透露了故事敘述者黑暗的過往。一開篇就安排了這麼複雜的布局真是讓我大感意外,繼續看下去,情節的豐富程度更是令我讚嘆不已。光是第一部就進行了好幾場審判遊戲,最後還出現了貨真價實的凶殺案,換幕之後重新展開了第二部的故事,但推理小說的伏筆和戲劇般的爆點和第一部相比,仍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想要寫出法律推理的傑作,關鍵在於用什麼法律作為故事的核心。不常受到大眾注目但又不至於太艱澀的法律是最好的,但那些法律早就被人寫爛了。第二部最後的情節顯然參考了現代作家的某部法律推理作品,並且超越了那部作品。也就是說,作者對於現代法律推理作品所要描述的東西並非毫無自覺。

專業知識要盡量寫得淺顯易懂,有時反而要如實呈現法律艱澀的原貌(其實這樣更容易理解),作者對此難易的程度拿捏得相當好。他到底選了什麼法律作為核心呢?具體來說有兩條,這兩條都算不上嶄新,但作者還是證明了只要安排得當,依然可以寫出非常亮眼的現代推理小說。

本作既有古典推理的正統作風,又兼具了新手作家的大膽嘗試,表現可圈可點,今後的作品也令人期待。

作者對談 ▶︎

森博嗣╳五十嵐律人

特別短篇 ▶︎

判例遊戲 ~使我成為騎士的罪~

要當個騎士。

爸爸、媽媽,還有神,都不斷地這樣告訴我。

我體內流淌的英國血統和我所信奉的基督信仰教條都要求我成為騎士,我不否認這一點,我也無法否認。

這個信念有時像啟示,有時像詛咒,不斷地提醒我該做的行動。我無力反抗,只能奉為金科玉律乖乖遵從。

幫助弱小,不為金錢或強權屈服,堅守榮譽而非驕傲,不求一己之利只為他人奉獻。

騎士不是一種能自由選擇的目標。

那不是職業、不是生活方式。

而是理所當然的守則。

所以我對自己身為騎士這件事沒有任何不滿。

    *

「黑魯普密!」(Help me!)

在夜深回家的路上,我聽見一句明顯帶有日本腔調的英語。女人激動又緊張的呼救聲迴盪在四周,漸漸融入了夜晚的靜謐。

我左顧右盼,找尋聲音的來源。

倉庫前有兩條人影,一男一女,看起來像是在爭執。聽到呼救聲又看到這副景象,我毫不遲疑地就走了過去。

不遠之處站著幾位男女,他們既不參與,也不阻止,只是靜靜地在一旁看著那兩人。

女人注意到我,對我投來帶著某種涵義的目光。

男人看都不看我一眼,只顧著抓住那個女人。

女人失去平衡撞上鐵門,跌坐在地上。

我忍不住開口說道:

「住手。」

男人回過頭來,和我四目交會。

他的臉有些泛紅,情緒似乎很激動。

「住手。不能對淑女做這種事。」

男人不發一語。

站在附近的其他男人說「不是的」,另一個男人也說「又沒有怎樣,沒事啦」。

我搖搖頭。

看到女人摔倒卻袖手旁觀,竟然還說沒事?

我不管那些人,想去攙扶女人,但她沒有站起來,而是不斷說著「黑魯普密」、「黑魯普密」。

難道她嚇得連站都站不起來了嗎?

我輕輕握住她的手,又輕輕放開。我若想幫助她,就要先解決其他問題。

我轉過身,伸出雙手往前走。

如果有我該保護的人,我就要站在她前方、令她安心。

如果有我該對抗的人,我就要無畏無懼地挺身對抗。

這是身為騎士該做的事。

推倒女人的男人握起雙拳,舉到胸前。

那是戰鬥的姿勢。

看來沒辦法靠著溝通解決了。

我和那人近到伸手可及。男人的身體稍微動了一下。

只能上了。

我上身一沉,站穩下盤。

接著以逆時針方向迅速扭腰。

離開地面的右腳隨著離心力破空踢出。

有短暫的一瞬間,我和坐在地上的女人對上了視線。

緊接著,睜大的雙眼抓到目標,牢牢地盯住。

加速的右腳撕裂夜晚的空氣,同時抬到腰部的高度。

身體往左倒,重心傾斜。

腰繼續往後扭,右腳朝上全力甩出。

專心一致。筆直地。

腳背撞擊在男人的臉上。沒有受到格擋的感覺。

正中目標。

男人轉動頭部,脫離了我的腳。

我沒有失去平衡,右腳穩穩地踏上地面。

男人的動作彷彿慢速播放。

如同斷了線的傀儡,身體開始往後仰。

接著慢慢逼近地面。

怦然的心跳聲。

如保齡球落在地上的聲音。

太過輕巧,又太過沉重。

男人的腦袋撞上柏油路的聲音。

那是發生在一瞬間的事。

隨即到來的是漫長的沉寂。

先動起來的是圍繞在旁邊的男女。

我依然呆立原地,男人一動也不動。

    *

幾天以後,男人在醫院裡嚥下最後一口氣。

我是在拘留處得知了這件事。

在狹窄的房間裡,我看著天花板問自己。

身為一個人……不對……

身為一個騎士,我是不是做錯了……

    *

刑法

第205條(傷害致死)

傷害人之身體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36條(正當防衛)

1、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

2、但防衛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

我並不想知道真相。

我只想繼續閉著眼睛,接受懲罰。

「他只是……想要安撫酒醉的我……」

在證人台前哭著說出這句話的,就是那天向我求助的女人。

「妳當時不是大喊『Help me!』呼救嗎?」

律師用發音標準的英語如此問道。

「我不是真心想求救。我當時喝醉了……看到陌生人靠近,想要開個玩笑……我真的沒想到會變成那樣……」

聽說當時出現在案發現場倉庫前面的那群人是剛剛在小酒館裡喝酒的一群好友,還有那裡的店員。

「我真想向他賠罪……」

當時去照顧她的就是那個喪命的男人。

女人腳步蹣跚不是因為害怕,那只不過是酒精造成的。

「被告。」

法官筆直注視著我。

「你是因為看到一男一女在倉庫前的互動,想要幫助受暴的女人,所以才會踢被害人嗎?」

「是的。但我只是誤會了。」

被害人沒有做錯任何事。

我卻奪走了他無可取代的寶貴生命。

「律師主張本案符合正當防衛的定義。」

我知道正當防衛一詞。

為了救人於危難而訴諸暴力是可以容許的正當行為。

我一直認為這條規則體現了騎士精神。

可是……

「那個女人並沒有危險,所以我應該接受懲罰。」

這是很簡單的道理。

「你的傷害致死罪成立,法院是如此判斷的。也就是說,法院裁定你必須為踢了被害人導致他的死亡而負起責任。你知道理由是什麼嗎?」

「理由就是我因愚蠢的誤會而殺死了他。」

但法官搖頭說:

「誤會不能否定正當防衛的成立。因誤會而做出防衛的行為叫作『誤想防衛』,如果被告的行為是出自無可奈何的誤會,仍然會被承認屬於正當防衛。」

我回想著自己當時的思緒。

「我看到兩個人在倉庫前糾纏拉扯,女人開口呼救,男人也擺出備戰姿勢,我心想要保護女人就只能先發制人。」

「這些事實法院都承認。也就是說,法院裁定你的誤會是無可奈何的。」

聽到法官這番話,我整個人都迷糊了。

我本來以為我是因為愚蠢的誤會才要為那男人的死亡負責。

如果不是這樣,那我為什麼要受懲罰呢?

「……是因為被害人死了嗎?」

「你的意思是?」

「就算出自誤會,我也只是以為那人要襲擊女人,但我卻殺死了那人。我之所以要背上刑責,是因為這種不對等嗎?」

「正當防衛的判定和結果的輕重無關。」

「結果的輕重?」

「如果反擊的行為被判定是合宜的,無論最後造成的結果多麼嚴重,都不能否定正當防衛的成立。」

「可是……!您不是說我要為他的死負責嗎!」

我完全壓抑不了暴漲湧出的聲音。

「是的。」

「您明明說無可奈何的誤會是可以容許的,又說結果不重要,重要的是行動本身……那又為什麼……!」

有太多事情是我搞不懂的。

這個國家的法律到底想要我怎麼樣?

我到底該為什麼理由而贖罪?

「因為你的行為並不合宜。」

「您是指……迴旋踢?」

「根據你的認知,被害人想要對女人施暴,他沒有使用武器,而是空手……」

「我也沒有使用武器啊,這樣不是對等的嗎?」

法官並沒有點頭。

「你是空手道黑帶對吧?」

「……是的。」

「此外,被害人的體格比你瘦小。」

「這……跟這個有什麼關係?」

「你用迴旋踢攻擊一個體格不如自己的人的要害。身為空手道黑帶,你應該知道那個招式的危險性吧?」

「就算是這樣……!」

法官平淡地說下去。

「即使是出自誤會,使出迴旋踢也不算必要限度的反擊行為,所以不會被承認是合宜的。」

我堅決認為在這個國家最該練習的武術就是空手道。

那不是依靠力氣的武術,而是講究技巧的武術。

我覺得學習空手道可以讓我更像個騎士。

「也就是說……不是因為被害人死了,而是因為使出迴旋踢是不合宜的行為,所以正當防衛不成立?」

「法院認為這是一種有致死危險的招式。」

「怎麼這樣……」

「雖然正當防衛不成立,但出自誤會而做出超過必要的反擊行為確實是無可厚非,法院會考慮酌量減輕其刑。」

「但我還是要為那人的死負責。這個結論應該不會改變吧?」

「正是如此。」

我搞錯了兩件事。

第一件是誤以為女人遭到襲擊。

第二件是誤以為自己因為愚蠢而受罰。

但是我錯了。

我不是因為膚淺愚蠢而受罰的。

而是因為反擊行為過度才要受罰。

不……這麼說還是不正確。

「法官,我明白了。」

迴旋踢是我在追求武士道的過程中學習的招式。

我追求力量並不是為了傷害別人。

而是為了保護連名字都不知道的弱者。

所以等在我前方的是……

「因為我是騎士,所以才該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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